关于《丽水市宏德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生态型水性聚氨酯项目方案设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08 16: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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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产权人:
丽水市宏德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生态型水性聚氨酯项目位于丽水南城七百秧区块H-12-3工业地块。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完成该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现将方案图纸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922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183.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662.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5544.4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17.99平方米,容积率0.81,绿地率15%,建筑系数32.16%,机动车停车位61个。(具体见总平面图)。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月8日— 2021年1月18日
四、反馈方式:
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512室;邮编:323000
联系电话:0578-2990178(刘) 0578-2990162(叶)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