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市海燕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新建3#厂房的公示
各相关产权人:
丽水市海燕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6-4地块中部(金亭路9号),现企业根据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申请新建3#厂房。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调整内容:取消原工程规划许可的仓库(建筑层次为五层,建筑占地为271.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58平方米);取消综合楼(建筑层次为五层,建筑占地面积为798.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993.00平方米);新建3#厂房(建筑层次为一层,建筑占地面积为14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49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0.6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980.00平方米);新增机动车位停车位9个。调整后项目容积率为0.89,建筑密度为44.3%,绿地率为15.0%,机动车停车位为11个。(详见附图)。
2.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平面图,3#厂房施工图。
二、市民权利: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月7日—2021年 1月18日
四、反馈方式:
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514室;邮编:323000
联系电话:0578-2990178(刘);0578-2600178(周)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