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建设局(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分局牌子)
发布日期:2020-02-04 22:53: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编制,市政、环卫、园林、亮化、燃气管理;负责电力、通讯、给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协调;配合完成建成区城市公交线路、站点等规划布局;

2.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活动和各方主体诚信体系的监督管理(不含招投标);拟订和组织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政策、制度、标准,监督工程建设标准的执行,指导技术创新、引进和推广,协助做好代建制企业市场行业监管。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行业转型升级等工作;

3.负责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及质量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负责开发区既有房屋建筑室内装修管理;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筑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劳动部门开展建设领域“无欠薪”相关工作;

4.负责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管理,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住宅产业化、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估价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资质管理;接受商品房质量和面积数量投诉,负责房屋室内装修管理;协同有关科室做好推行房地产执业资格制度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管理;负责城镇、农村危旧房管理;负责村镇建设管理;

5.联系城市交通工作;

6.行政审批事项(注:只表述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7.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

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开发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所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丽水开发区住房保障、建设、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等服务职能。

(三)内设机构

6个职能科室:综合科,市政管理科,园林环卫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村镇建设科)。 

(四)人员编制

核定人员编制34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1名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2名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股级职数1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