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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促进部
发布日期:2020-02-04 22:54: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主要职责

投资促进部:统筹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招商项目的盯引、洽谈、签约、落地、建设、投产和履约评估的全周期闭环服务和管理。负责完成全年招商任务,组织招商活动,开展招商产业研究,制定招商政策;负责招商项目的信息收集、储备、盯引、谈判、入园和签约;负责项目的决策咨询和项目选址落地、帮办服务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发招商信息并做好信息动态跟踪等工作;负责与开发区相关部门的对接,牵头召集开展相关项目调查、评估、评审工作;负责审核各类工业招商投资协议及协议管理;负责驻外招商机构的发展与管理;负责招商接待、招商培训、对外招商宣传、招商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后勤服务工作;牵头开展山海协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工作;负责侨台、外事事务;牵头做好重大产业项目临时招引洽谈推进工作小组组建工作;协助做好人才引进相关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及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商一局:在投资促进部统筹下,负责以京津冀为重点的华北区域招商信息收集、项目初步判断筛选及建议、重大项目谈判;负责联系区域浙商、丽商等相关商会和重要浙商、丽商的联络对接;负责联系区域招商推介会等招商推广落实;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及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商二局:在投资促进部统筹下,负责以长三角、珠三角为重点的华南区域招商信息收集、项目初步判断筛选及建议、重大项目谈判;负责联系区域浙商、丽商等相关商会和重要浙商、丽商的联络对接;负责联系区域招商推介会等招商推广落实;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及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

开发区投资创业服务中心(挂开发区招商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土地挂牌后的促动、促投、促建跟踪服务工作;负责丽水开发区科技创业创新服务和招商、投资项目集中行政审批及代办服务等职能;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及履约评价,配合做好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

(三)内设机构

10个职能科室:投资促进部综合科,招商一科,招商二科,招商三科,招商四科)招商一局(驻外联络一科)招商二局(驻外联络二科),投创中心项目管理科,项目服务一科,项目服务二科)。

(四)人员编制

核定人员编制30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1名为投资创业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其中3名为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股级职数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