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市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牌子)
发布日期:2020-02-04 22:55: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研究提出开发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定期分析和预测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开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2.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市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分局,依托市本级资源,协助市应急管理局指导街道及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协助党工委、管委会组织开展事故和灾害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管委会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和指导预案演练;检查指导街道和有关部门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督促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6.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以及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行政许可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备案的工作;

7.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安委办),基础监管科(执法监察大队),危化监管科(行政审批科),应急管理科。

(三)人员编制

核定人员编制15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股级职数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