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负责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及管委会的具体工作要求。负责全区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建设和全区营商环境的调研分析、评价评估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属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考核评价。宣传推广区营商环境改革;
2.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开发区的具体情况,牵头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对各部门的“最多跑一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牵头制订多部门间行政许可的流程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最多跑一次”改革新业务的宣传推广;
3.组织各部门集中提供行政许可及其它便民服务,并开展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建立高效便民服务体系;负责办事大厅的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管理,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培训,做好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做好物业公司及窗口综合受理服务承包公司的监督和考核;负责督促检查各窗口的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并做好督查落实工作;负责政务大厅和人力资源市场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做好政务大厅安全工作;
4.负责对各窗口办理事项的组织、协调,召集并主持重大行政许可事项的联审会议,协调联办单位共同审办,并实行跟踪服务;
5.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租赁厂房、产权交易取得房产的工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全程代办工作,完善审批代办服务体制机制建设;
6.负责对办理行政许可相关的中介机构提出规范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推广应用网上中介服务系统;
7.牵头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
8.编制行政服务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牵头负责网上政务大厅的建设,对开发区权力运行系统网上审批异办件、投诉开展受理和处置等职能;
9.负责指导街道便民中心的政务服务工作,牵头建立区行政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联动的服务体系。对便民中心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等进行监督检查;
10.负责街道限额以下投标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11.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设4个职能科室:综合科,营商环境建设科,最多跑一次改革科(代办服务科),政务服务科。
(三)人员编制
核定人员编制12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股级职数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