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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关于印发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三季度建设领域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11-01 10:57:00 信息来源: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关于印发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三季度

建设领域检查情况的通报

 

 

开发区在建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范,排除安全隐患,遏制事故发生,坚持严格执法开发区建设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开展了建筑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扬尘防治专项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多个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日常检查巡查以及防范第9号台风“利奇马”期间建设领域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将三季度开发区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无欠薪”创建等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工作部署,三季度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起重机械、市场行为、消防安全、农民工实名制等工作情况开展了检查共206人次,签发整改通知书20份,提出整改意见216条,停工通知书3份,违法行为立案查处1起,继续保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势,继续加大执法力度。

二、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部分建设单位存在肢解发包、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等违法行为,项目负责人专业素质不高,对工程管理审核把关形同虚设。部分施工企业管理混乱,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工程管理缺失,不掌握现场具体情况。

(二)施工质量方面

1.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组织验收不到位、不规范,除钢筋隐蔽外,许多关键工序、重要部位未组织验收或留存影响,部分参加验收人员不符合要求。

2.监理人员(业主代表)履职不到位,对原材料报验、见证取样或现场检验等工作走过程,只签字不审核内容,未能严格履行质量安全监督责任。

(三)施工安全方面

1.部分项目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编制和审核,未按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如模板支架、脚手架搭设未按方案执行,缺少扫地杆、纵横水平杆现象;个别项目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即进行施工,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2.部分企业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三级教育执行不到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部分项目工人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施工层缺少消防器材,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3.部分项目起重机械管理较为混乱,备案材料与现场吊塔情况不符,起重机械铭牌缺失,现场无应急预案,保养工作流于形式甚至未经维护保养就签字盖章,安全制动失效,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依然检测合格,违反《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强制性条款规定。

4.部分项目施工用电不规范,未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未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多用、动力照明线路混用、未设置专用开关箱等问题也较为常见;洞口和临边防护不到位,临时通道、外架连墙件等搭设不规范;施工机具防护不到位。

(四)施工扬尘治理

大部分工地未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7个100%”制度,土石方施工未采取充分降尘措施,道路硬化较少,出入口冲洗设施未能有效使用导致车辆带泥上路,运输车辆未做到密闭化运输,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未报核准,跨区域处置未征求收纳地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五)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1.大部分项目未能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人员遗漏,合同信息不全,工资未及时足额发放,维权告知信息公示不及时等问题比较突出。

2.部分建设单位未将工资性工程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工程款未及时拨付,对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未严格审核。

三、典型问题通报

经研究,现将督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年产300万个箱包、1700万件箱包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  浙江丽森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薛敏敏

施工单位:  浙江东旭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喻学东

监理单位:  浙江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  张琳

存在主要问题: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安全管理混乱,台帐不真实,验收资料责任人未签字;危大工程缺少管理台账;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农民工工资未及时发放造成民工群体上访。

(二)浙江美星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只汽车滤清器、5000万只中冷器生产线项目(5#厂房、6#厂房、7#厂房、9#厂房、综合楼、研发楼、宿舍及餐厅楼、门卫)

建设单位:  浙江美星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秦晨

施工单位:  丽水丽磐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刘志海

监理单位:  浙江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  吴红元

存在主要问题: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使用无台账;危大工程缺少管理台账;扬尘防治措施未落实导致路面污染;主管部门提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

(三)丽水南城七百秧A-07-5商住地块项目(8-30#楼、32#楼、G1、G3、G6公变电房、1#、2#门楼及地下室)

建设单位:  丽水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昱全

施工单位:  浙江东越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肖美贞

监理单位:  杭州中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  张坤发

存在主要问题: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防扬尘措施不到位;防范第9号台风“利奇马”I级应急响应未解除时擅自施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执法监管,规范建设市场行为

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各责任主体加大处罚力度。持续开展 “打非治违”行动。进一步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自身建设行为。进一步加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完善健全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引导企业良性竞争。

(二)进一步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各项措施

全面落实各方主体项目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度,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切实履行好质量终身责任。督促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履职,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做好日常巡视、检查、验收等工作及时上报监理安全周报,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要切实做到跟踪旁站监理,严格工序验收,确保工程结构安全。

(三)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继续开展建筑机械、深基坑支护、大体积模板支撑、高处作业等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和安全不稳定因素。施工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落实问题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监理(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加强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堆放管理,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专项施工方案。继续推进施工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选活动,确保行业平稳和文明施工水平整体提升。

(四)大力推进实施“智慧工地”管理

根据市局安排和开发区实际,在前期视频监控、扬尘监测、实名制管理的基础上,应用互联网技术,整合形成大数据+智慧管理,结合试点项目的实施情况改进完善并全面推行,进一步提高科学监管水平。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2019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