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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环保督察组进驻开发区督察
发布日期:2018-09-11 18:12:00 信息来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我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9月11日,开发区召开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市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李建荣、副组长周建生,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丁绍雄出席并讲话。开发区常务副主任洪勇华主持。 

  李建荣在讲话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从实践到认识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102字的“丽水之赞”也进一步昭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志和决心,为我们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李建荣强调,我市开展市级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砥砺“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承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开发区全区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对照“尤为如此”的高标准,对标市委全会提出的五条“丽水之干”方法,努力干出成绩、干出担当、干出风采,全面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更进一步、更快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为高质量谱写“八八战略”丽水新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丁绍雄在表态中说,市级环保督察,是中央、省级环保督察的统一要求和有效延伸,也是市委市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区上下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环保督察的决策部署;以积极诚恳的态度全力配合好市环保督察组的督察工作;以铁的纪律、铁的措施、铁的手腕,坚决将市环保督察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以更高的标准、更快的步伐推进生态保护和治理等各项工作。 

  会上,市环保督察组副组长周建生就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提出要求。市级环保督察组全体成员、开发区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委直属部门、南明山街道、派驻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和环保局全体干部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市环保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5天。督察进驻期间(2018年9月11日-9月25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8-2861805,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A001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17:30。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市环保督察组主要受理开发区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