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期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全国政协常委傅惠民率在京丽水籍高层次人才来我区考察。
8月17日,全国政协常委傅惠民率在京丽水籍高层次人才来我区考察,开发区领导丁绍雄,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等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在京丽水籍高层级人才围绕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加快打通“两山”转化通道、做好招商引资、加大科技创新等话题为开发区建言献策,提出许多真知灼见。傅惠民强调,开发区要积极引进产业园,依托大型企业、集团、科技孵化器的集聚效应,推动技术突破;要通过与有关科研院所(高校)合办研究院等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形成规模效应,进一步强化人才、科技等资源管理;要积极参与有实质效应和号召力的论坛,拓宽引进大项目、好项目的渠道。丁绍雄希望在京丽水籍高层次人才在如何更好打通“两山”通道转化,谋划特色生态产业,建设大花园最美核心区等方面,给予开发区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党政办)
△卫中强到开发区调研平安维稳工作。
8月22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卫中强到开发区调研平安维稳等相关工作。座谈会上,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蓝金水汇报了开发区平安建设、涉军维稳和P2P维稳工作情况。卫中强强调,要对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十二项过程性指标,强力补好短板;要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要强力防控风险,做好P2P投资群体等重点人员的稳控,坚决消除各类隐患;要培育典型亮点,打造开发区特色;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平安建设工作整体推进。(公安分局)
△开发区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重要精神。
8月16日,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丁绍雄主持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近期省、市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丁绍雄强调,要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努力锻造铁军队伍;健全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制度,规范行政权力;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推进基层公共数据规范和归集共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守信践诺、失信惩戒体制;加快建设学习型机关。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省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务虚会暨清廉丽水建设专题读书会精神、市政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检查通报会、全省质量大会、全市健康丽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等会议精神、全市平安建设推进会精神及《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首轮安全生产巡查的预备通知》精神。(党政办)
△开发区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
8月21日,开发区召开理论中心组监察法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了《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丁绍雄等委领导参加,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刘道华主持。本次学习会特别邀请了丽水市法学会理事、丽水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吴津授课。吴津从“监察法颁布的重大意义”“监察法起草过程”“监察法主要内容学习解读”及“监察法六大焦点解读”等方面展开了深入解读。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深入学习,全面把握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新使命;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102字“丽水之赞”精神,结合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八八战略”在丽水的实践创新;要紧紧围绕开发区中心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攻坚克难,奋力推进开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党政办)
△丁绍雄再次听取开发区安置工作情况汇报。
8月21日,开发区领导丁绍雄再次专题听取开发区安置工作情况汇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协调部署工作推进。开发区领导叶瑞平、张尚军、陈志勇参加。丁绍雄强调,要进一步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强化担当意识,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推进工作落实。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分解责任落实,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推进工作进程。各部门间要进一步强化全局谋划思想,全力支持协助安置工作抓出实效。要加强政策研究和决策比对,理性处理安置工作中的梗阻难题,系统化、全方位推进问题解决。认真落实“半月一汇报、形成工作专报”等工作推进机制,分类优化各项工作,确保开发区安置任务圆满完成。(党政办)
△市民政局副局长蒋仲胜来我区督查扶贫领域作风问题。
8月16日,市民政局副局长蒋仲胜一行来开发区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督查。督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大源村、前垟村进行实地督查,并在各村随机抽取了低收入农户,进行实际情况调查。实地督查结束后,召开了座谈会。督查组对开发区扶贫工作表示充分肯定,督查组强调,要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扶贫工作;要因地制宜,政府与村企联动,共同推动扶贫项目建设;要在扶贫措施上精准到位,要从授之以“鱼”转为授之以“渔”,由资金补贴转为项目建设,让项目扶贫成为开发区今后建设发展的主力;要主动救助,在摸底的基础上做好政策宣传,主动引领村两委按照扶贫攻坚、项目建设的要求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南明山街道)
△开发区累计安置拆迁户1762户。
截至目前,开发区迁建安置已完成水阁新村、吴垵新村、上桥新村、杨梅山地块、沙溪亭一二期、余庄前一二三区,四区(已建成12幢)等项目建设,累计完成安置1680户3552间(另有帮助丽景园完成安置239户),剩余1431户全部完成技术前期和三通一平工作。公寓安置和产权调换已完成金丰花苑、华府云阁苑等回购项目,累计安置82户143套;另有公寓安置杨梅山统建房工程(K南公寓)、金科学府约5.02万平方米已建成,近期可交付分房;采荷公寓安置小区建筑面积20.1万平方米正在建设;南城公寓安置小区建筑面积11.27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征安办)
△开发区二季度“最多跑一次”改革督查获得全市第三名。
在今年二季度各县(市、区)和丽水开发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专项督查中,开发区凭借“完成投资项目代办全覆盖”和“推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两项工作的优势,取得了全市第三名的好成绩。开发区自去年开展投资项目政府全程免费代办以来,代办服务完成了全覆盖,代办范围除了投资入园的项目还包括租赁、技改及司法拍卖等项目。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平均用时88天,审批效率提高100%以上。(行政服务中心)
△1-8月开发区完工投产项目8个计划总投资10亿元。
截至目前,开发区完工投产项目已达8个,土地面积417亩,计划总投资10.06亿元,其中新投产项目6个,土地面积287亩,计划总投资6.71亿元,分别为威肯特泵业、天伦无纺布、公路管理局、天地物流、红日汽车、瑞艺电器;红火电器和金立圣(一期)原先为在建投产项目,今年正式完工。(招商委)
△开发区68家企业安装自动监控监测设施。
本月初,环保局牵头召开第二批环境整治企业座谈会,下发了《涉水企业安装自动监控监测设施通知》后,相关企业立即着手准备安装事宜。目前,已有68家涉水企业正着手安装自动监控监测设施,进一步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加强自动监控现场端的管理。其中,40家企业安装的是污水在线监控设备及现场端视频监控站房门禁系统,28家企业安装现场端视频监控站房门禁系统。(环保局)
△开发区发挥网格员作用打通基层治理“神经末梢”。
开发区充分发挥网格员“神经末梢”作用,深入落实信息传递、隐患排查、纠纷调解、民生服务等多项职责,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自6月份全市开展“全科网格建设规范提升月”活动以来,开发区对网格进行重新编制、科学划分,编码全科网格75个,专职网格员75名,兼职网格员227名。同时完成南明山街道专职网格员“平安通”手机配备51个,使用“平安通”手机APP,有效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大大促进平安工作平台的有效运转。此外,巡查时长达标率、巡查里程达标率从全市排名靠后上升到前列。(综治办)
△开发区加快推进能源“双控”工作。
8月17日,开发区召开2018年度“能源”双控工作会议。会上下发了76家重点用能单位年度能源“双控”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各企业的目标任务。同时,通过落实责任主体、多策并举、全面推进,提升企业节能意识,提高节能技术水平,做好能源统计工作,切实解决开发区能源“双控”进展中行业间、企业间的不平衡问题。下一步,开发区将通过倒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削减煤炭用量、进一步拓展用能空间、统筹推进重点领域节能等手段,推进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任务的完成。(经发局)
△安监局开展“可燃爆金属粉尘抛光企业”专项整治活动。
今年以来,开发区安监局除了抓好重点企业安全监管外,还针对近年来周边地市搬迁到园区的金属抛光企业、作坊,开展了“可燃爆金属粉尘抛光企业”专项整治活动。截至日前,已查处该类企业8家,主动报备2家,其中立案调查6家,拆除不符合安全条件设备1家,查封关停黑作坊1家,责令限期搬离1家,已完成行政处罚3家,单笔处罚金额均超5万元。(安监局)
△执法分局启动“企业违法建筑强制拆除月”行动。
日前,执法分局组织力量强制拆除了春城锁业有限公司位于缙青路6号厂区内1900平方米违法建筑,正式启动为期一个月的企业违法建筑一般程序案件强制执行月行动。行动期间将陆续对4家拒不执行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企业的7568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将有效打击违法当事企业“等、看、躲”侥幸心理。(执法分局)
△南城供电分局完成我市首个不停电作业示范区双回路线路电杆迁移工作。
8月16日,南城供电分局的电力工人和缙云供电公司带电作业班成员在杨梅山安置房小区实施不停电作业,为杨梅山小区居民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也避免了21户高压用户和847户低压用户停电,这是我市首个不停电作业示范区双回路线路电杆迁移工作。针对传统电力施工大面积停电整修等突出问题,供电分局在开发区行政范围内划定4.67平方公里供电区域,有10kV供电线路7条,长度23.63公里,配电变压器139台,配电总容量94295千伏安,建设配网综合不停电作业示范区,提高电力用户的用电可靠性和用电质量。(供电分局)
报送:胡海峰书记,吴晓东市长,市委、市政府班子领导,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经合办、科技局、财政局等部门。
发送:区属各部门、南明山街道办事处、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