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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通报
发布日期:2018-01-19 17:07:00 信息来源: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实施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坚持严格执法,开发区建设局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治理“利剑”行动方案、建筑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等工作方案,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目标,结合开发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开展第四季度质量安全综合检查95个次,下发整改通知书81余份,提出整改意见1300余条,违规行为记分管理52单位人次,继续保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势,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仍有不足

工程建设各主体能基本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施工安全处于受控,在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提取和使用上有了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复查基本形成了闭环管理,质量安全社会监督有了明显增强,志愿者巡查制度试行取得一定的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仍然存在部分项目的责任主体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一是部分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较淡薄,普遍缺乏对施工、监理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履职的考核,且工程隐蔽验收、设计文件变更等环节把控不严。二是部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安全员、监理单位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较差。三是发现部分技术资料、安全台账中人员签字代签等现象。四是对发现的问题未能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

(二)合同履约、民工工资管理有待加强

部分施工单位民工实名制管理不规范,台账不完整,人工工资未及时支付;同时个别项目业主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施工企业资金困难,拖欠民工工资。

(三)施工现场安全方面

施工总承包单位企业自身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大多数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能开展有针对性的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流于形式。企业未能落实专职部门及人员负责本企业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工作,且对专业分包的维修保养单位的总分包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只停留于维保单位出具的书面维保记录,对现场的显而易见的机械设备故障无法发现。部分工地起重机械资料台账缺失。如:部分塔吊安全防护装置损坏、失效。力矩限制器无效、高度限位失效、回转限位器不灵、急停开关失效、小车防断绳装置失效、小车变幅钢丝绳断丝施工升降机高度限位、天窗限位、门限位失效,有紧急断电开关按钮缺少、围栏门机电装置失效、围栏门门钩缺失、防坠器未标定、停层防坠落装置捆绑失效等问题

此外,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模板支架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存在未按照经监理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问题。

三、情况通报

    根据检查结果,决定对以下企业及个人通报批评。

    (一)浙江威肯特泵业有限公司2#、3#、4#车间项目

    建设单位:威肯特泵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丽水天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刘娟

    监理单位:浙江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叶志平

    主要问题:现场高处作业防护不到位,临时用电不规范,支模体系不规范,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现场文明施工不到位,资料台账缺失。

    (二)丽水市石材集中加工区(市场)一期项目(1-6#石材加工车间、1#楼、2#楼)工程

    建设单位:丽水市南星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丽水市中诚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陈国跃

    监理单位:杭州宏正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张强

    主要问题:安全隐患数多且重复发生,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资料台账缺失,民工实名制管理不规范。

    (三)丽水南城七百秧A-18地块建设项目(10#楼~13#楼、商铺B段(14#楼)、15#楼、商铺A段(16#楼)、17#楼~18#楼、北区地下室)项目

    建设单位:丽水市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立鹏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刘平生

    监理单位:杭州中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蔡卫臣

    主要问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场高处作业防护不到位,临时用电不规范,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起重机械安全隐患较多。

    (四)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1#厂房、2#厂房、3#厂房、4#厂房、仓库、综合楼、门卫工程

    建设单位: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讯达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陈国进

    监理单位:浙江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周平

    主要问题:现场高处作业临边防护不到位,施工机具使用不规范,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资料台账缺失较多。

    (五)上沙溪村集体招待所项目

    建设单位:丽水市莲都区水阁街道上沙溪村经济合作社

    施工单位:丽水三合工程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伟波

    监理单位:杭州宏正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马文生

    主要问题:高处作业临边维护不到位,临时用电不规范,资料台账管理不到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深化“质量利剑行动”,全面落实各方主体项目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度,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规范市场行为,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切实履行好质量终身责任,督促监理单位要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做好日常巡视、检查、验收等工作及时上报监理安全周报,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要切实做到跟踪旁站监理,严格工序验收,确保工程结构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安全管理

针对起重设备机械专项检查建设局要求总包单位对未抽查到的起重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督促维保单位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维修,并附上整改前后的影像资料。对于本次检查到不合格的起重设备,经维保单位确认已整改完毕后,由第三方检测单位重新对设备进行检测。设备运行一定周期后,要及时有效的进行维保,维保单位每次保养时应通知总包和监理并做好相应记录。其他在建项目要抓紧自查和委托相关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我局将跟进监督各在建工程的隐患整改工作并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地做全覆盖排查,坚决杜绝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关键部位及程序管理

施工关键部位影像留存由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采集,工程施工方案中应包含影像留存要求,影像资料应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真实反映现场质量安全控制情况,建设(监理)单位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四)加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行为

深化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对民工实名制管理不规范的施工单位,一律按照违法分包线索深入调查;对挂牌验收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单位,一律按照转包、挂靠线索深入调查。同时加强对钢结构工程的监管,总承包单位没有能力制作、加工钢结构部件的,应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施工。对各类违法违规实施行政处罚后,同时上报公示不良行为。

(五)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继续完善质量安全检查志愿者制度,尤其是对未委托监理的在建项目加大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通报监督组群,形成具有开发区特色的社会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