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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丽水经济开发区(南城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13 10:21:4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2010年,丽水经济开发区(南城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组织开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概况

本委按照省、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扎实做好各项相关工作。成立了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由办公室牵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丽水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丽水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丽水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及《丽水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本委对相关信息资源进行逐条比对梳理,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2010年度,本委在“丽水市政府”与“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大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累计公开信息694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除公文发布外)的355条,公文发布的发文总数33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本委在办公室与档案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对外查阅点,并组织专人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事宜。同时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组织受理单位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的流程办事,及时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公开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反馈答复意见。2010年度,本委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2010年度本委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委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人员情况

设分管领导一名,处室负责人一名,专职人员二名。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度,丽水经济开发区(南城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管委会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管委会新闻发布力度,增强舆情观念,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要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深化我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进一步加强管委会网站建设。现管委会网站于2006年建成,其中的内容及形式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有一定差距,2011年将对网站进行全新改版,在提升网站品质的同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网站上的对外宣传形象。

丽水经济开发区(南城新区)管委会

2011年3月3日